中国山东网青岛7月13日讯近日,挪用记者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获悉,流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因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,资金被青岛银监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》第四十六条规定,贷款依法对其行政处罚人民币30万元。兴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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